序号:06
项目名称
在两库一渠一级保护区内车辆上坝批准
主管部门
北京市水务局
具体部门
工程建设与管理处
申请主体
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或个人
许可范围
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上坝车辆
许可依据
《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九)
审 核 人
伊 锋
办 理 人
张永红 崔旭光
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的时限)
申请递交方式
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
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表;
2、上坝车辆的基本情况;
3、确须上坝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方案。
咨询电话
010-68556812或681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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