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03
项目名称
在河道滩地种植树木批准
主管部门
北京市水务局
具体部门
工程建设与管理处
申请主体
法人或一般社会组织或个人
许可范围
市水务局直接管理的水库、河道、湖泊
许可依据
《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第17条
审 核 人
伊 锋
办 理 人
张永红 崔旭光
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的时限)
申请递交方式
当面、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申请需提
供的材料
1、滩地种植树木的申请表;
2、1/500比例位置图、情况说明、管理方案等;
3、专家审查意见。涉及防洪、水环境、水文的项目,还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咨询电话
010-68556812或681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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