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我局决定开展北京市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批范围 本次乙级检测单位资质审批范围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 二、申请材料 检测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3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检测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单位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乙级资质。 三、材料制备要求 申请材料应当报送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电子文档(word格式) 1份。其中,纸质材料装订为一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等电子文档格式可从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网站( http://jsgl.mwr.gov.cn/index/index.aspx)下载。 四、申报程序 在北京市工商部门注册的申报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向北京市水务局提交申请材料。 五、时间安排 2009年11月2日至11月6日为接收申请材料时间。 北京市水务局于2009年11月27日前公示通过评审的检测单位名单,12月4日前作出审批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水务局建管处 北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邮政编码:100038 联 系 人:张永红 尚秀荣 刘洪军 联系电话:68556812,68556025 传 真:68556026 E-mail: jypdx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