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简称“排水户”)均需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尚未办理的排水户应到当地水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手续。 为建设北京市清洁优美的水环境,提高排水设施服务质量,现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北京市水务局作为本市水行政主管机关,为本市市区未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排水户进行补办。 二、未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排水户可在北京市水务局网站在线填报“排水户基本信息”,北京市水务局将正式通知排水户办理补办手续。 三、排水户可通过登录北京市水务局网站或者拨打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咨询电话了解办理程序。 北京市水务局网址: www.bjwater.gov.cn;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咨询电话:010-68556068。
特此通告
北京市水务局 2009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