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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站改扩建工程浪费水资源案


信息来源:北京水务网站 作者: 时间:2007-06-28
1.案情与处理过程
    2006年6月14日,市水政大队在例行节水检查中发现,北京南站改扩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来水进行降尘。根据《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环境用水和其他市政杂用用水,应当使用雨水或者再生水,不得使用自来水。”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市水政大队在调查过程中,从担任南站改扩建工程的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师白建民处了解到,该施工工地每天降尘用水约530立方米,每天费用支出约为3200余元(每立方米需交6.1元左右的水费);同时,该工程将施工降水直接排放进入凉水河,每排放一立方米施工降水需缴纳水资源费2元,施工降水排放预计将持续五个月左右。市水政大队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本着执法为民的原则,主动向该工程建设方建议利用工程降水进行降尘,这样将可直接节约水资源约80000立方米,间接节水约150000立方米,预计减少水费支出约几十万元。既可节约水资源,又大大地减少了工程成本。
    2006年6月19日,市水政大队再次到北京南站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时看到,建设单位已修建了3个蓄水池,把降水用泵抽到水池中储存用于降尘。
2.点 评
    水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水资源的严重缺乏已经成为北京发展的瓶颈之一。在号召全民节水、建立节水型社会的现在,能够在短短五天的时间里,通过3个蓄水池,直接和间接节约水资源二十余万立方米,是一件十分值得高兴和自豪的事情。
    本案所以能取得如此效果:
    1、首先得益于市水政大队在节水监管工作中准确定位、积极工作。
    本市节水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由城管方面履行,监管与处罚的分离为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带来了一定影响。市水政大队在监管过程中,以一种服务的姿态,站在行政相对人的立场上看问题,积极为用水单位出主意、想办法,为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在本案中,正是通过市水政大队的一个小小建议,就既节约了数十万立方米的水资源,又降低了工程建设方几十万元的水费支出,同时,通过市水政大队的工作,在工程单位中树立了行政机关的公仆形象,可谓一举三得,真正做到了将服务寓于监管当中。
    2、从本案中也可以看到,目前法律法规中缺少对工程降水的相关规定。工程降水实际上就是地下水,很多工程降水的水质非常好。而北京每年由大量的工程项目开工,它们产生的工程降水绝大部分都直接排入了城市河道或市政排水管网,这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浪费。如何实现对这部分水资源的有效控制和保护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目前,对于工程降水并没有专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而是约定俗成的将其视为整个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同时,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就工程降水的使用、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不利于节水监管和执法工作,更不利于水资源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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