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记者刘立志) 从现在起,我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节水设施建设将在市规委、市建委、市水务局三部门的严格监督下进行。由这三部门在12月5日联合公布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管理的通知》涵盖13项细则,特别明确了再生水(中水)和雨水的利用措施。 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新出台的规定给予了充分保障。对于违反规定情况的出现,凡涉及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单位责任和建设、施工、监理部门责任的,分别由市规委和市建委对责任主体依法进行监督和处罚。市水务局按照节水法规,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据了解,按照市水务局制定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07年之前,我市再生水利用将达到2.5亿吨。2009~2010年,将在全社会普及节水器具;再生水利用率将达到6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