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国家部委
  市政府委办局
  水务相关
 

首页 * 业务信息 * 资源环境

落实各级责任 细化水环境检查制度


信息来源:北京水务网站 作者:北京水务网站 时间:2006-12-27

 

    本站讯 日前,随着城市河道“管养分离”的逐步完善,城市河湖为了进一步加大了水环境检查监管力度,重新编制了《城市河湖水环境检查办法》,细化完善了水环境各项检查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为2007年优美的水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在检查办法的制定中,我们在总结过去管养分离的经验基础上,并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此项处级对所级单位的管理办法,所级单位再根据各管理河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所级对中标单位的管理办法。检查办法主要从检查形式、检查内容、处罚原则及管理要求等四方面进行了细化。检查形式从过去季度检查的基础上再进行每周抽查的方式,每周检查2—3个标段,确保一个月内所有的标段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到河坡乔灌木、草坪生长势及感观、病虫害防治情况、绿化保洁、水面保洁、河坡、步道、边沟、公共绿地、垃圾处理、设施管理、安全保障等多项内容。在处罚原则中,将采取在水政管理简报上通报或下达水环境检查问题通知单进行经济处罚的形式。根据检查情况,处水环境检查领导小组将对所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同时,管理所要将处理结果以水环境检查问题处理单的形式上报到处领导小组。从日常管理要求上,我们实施了季度检查、社会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季度检查中,河湖处将依据《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洁标准》和《北京市城市河湖绿化管理办法标准》对检查标段进行打分。检查小组对平均分达不到90分(满分100分)的标段进行处罚。

    另外,在2007年水环境管理中,我处将每月召开一次水政例会,出一期水政管理简报,从而以多种形式为2007年水环境的管理夯实根基。

 

(网站编辑:刘立志、杜静)

  浏览次数:  
打印】【关闭

                                        上网指南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北京市水务局  |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 电话:010-68556530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316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