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水量
供水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
2001年北京市总供水量为38.9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工程供水量为11.70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30.1%;地下水供水量为27.23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69.9%。

(二)用水量
用水量指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
2001年全市总用水量为38.93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7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2.0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31.0%;环境用水0.30亿立方米,占0.8%;工业用水9.18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3.6%;农业用水17.40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44.6% 
(三)耗水量
2001年全市总耗水量为23.05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为59%。其中城镇生活耗水量为<SPAN lang=EN-US style="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