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防汛指挥部: 2008年实现安全迎汛“三个确保”和“平安奥运”责重如山。按照《防洪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规定》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奥运安全保障要求,各区(县)和市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及其它防汛重点部门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安全迎汛责任制。 重点落实奥运场馆及周边地区道路、首都机场、西客站、立交桥、积水点、泵站、危旧平房、人防设施、供电设施、地铁、河道、水库、塘坝、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采矿区)、山区学校、蓄滞洪区、闸坝等部位安全迎汛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逐一落实主体责任,逐级签订安全迎汛责任书;逐一落实信息报告责任人;逐一制定安全度汛预案;落实应急措施;逐一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逐一落实群众安全避险方案;逐一进行演练。 责任制的落实要结合各自的安全迎汛职能,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逐级备案,不留安全管理死角。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有效的责任监督机制,制定完善工作问责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请各防汛指挥部参照附件,于3月31日前将2008年安全迎汛责任制文件和电子文档报市防办备案。上报后如有变化及时报市防办修改。附件电子文档可登录电子邮箱fxyk2008@163.com下载,登录密码:fx2008。
联 系 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68556300 传 真:68556140(自动) 电子邮箱:fxblyn@163.com
附件:《2008年安全迎汛责任制》样本.doc
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0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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